標題: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ctar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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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27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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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無線電頻率使用會產生電波,基於「電波無疆界」,為避免不同國家使用無線電頻率相互發生妨礙性干擾,電聯會依各類無線電業務特性,劃分為固定等37種業務,並將世界劃分為三個區域,實施無線電頻率分配及指配之登記。我國被劃分在第三區域﹝詳伍、「頻率分配表使用說明」三、(一)區域與地區﹞。電聯會另制訂無線電規則(Radio Regulations),供世界各國制訂其國內規則及頻譜規劃之參考,並為審議特定無線電通信問題,定期召開世界無線電會議(World Radio Conference─WRC),將會議決議納入無線電規則修正版中供各會員國參照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