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otc.gov.tw/motchypage/dept/782/3755_Chapter6-kHz.htm 看到郵電司已經將業餘通訊頻段18, 24MHz縮小為兩小段, 詢問後告知因NCC轉告有單位仍在使用. e-mail給NCC正式答案也是如此, 目前技術規範沒有修改, 大家準備看後續發展吧! 18, 24MHz明明是數種通訊業務均為主要用途, 沒有誰有獨佔權, NCC公務員難道沒有讀過ITU Radio Rugulation嗎?
另外, 136kHz是新增頻段, 50MHz則將通訊頻段連成一段:50000-50150kHz, 也尚未出現在技術規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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