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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部分修正內容(432MHz到440MHz 業餘業務於次要條件下使用) [打印本頁]

作者: ctarln    時間: 2014-3-22 03:25     標題: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部分修正內容(432MHz到440MHz 業餘業務於次要條件下使用)

交通部頻譜修正公告
432MHz到440MHz業餘業務於次要條件下使用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03314
交郵字第10350031181號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部分修正內容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0050/ch06/type3/gov50/num18/Eg.htm 


※ 交通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修正內容「432-440 MHz 供業餘無線電業務在次要條件下使用」,也就是該頻段當主要業務(無線電定位)使用時,業餘無線電業務應優先禮讓主要業務使用不應對主要業務產生妨礙性干擾,相關法令及技術規範,本會將陸續建請主管機關儘速修訂。

作者: BM4AIK    時間: 2014-3-27 10:25     標題: 《◎》

雖然頻率分配表修改了,加了業餘業務可於次要條件下使用,但並不等於已經開放432~440給各級業餘無線電台的使用權限,還得等正式公文開放才能合法使用。

不過至少是一個開始,希望能早日開放。

P.S.: 那個146~148,50.00~50.15MHz全頻段
(或以上),什麼時候也能開放使用呀?

作者: BX2ADJ    時間: 2014-4-4 12:22



QUOTE:
原帖由 BM4AIK 於 2014-3-27 10:25 AM 發表
雖然頻率分配表修改了,扑~餘業務可於次要條件下使用,但並不等於已經開放432~440給各級業餘無線電台的使用權限,還得等正式公文開放才能合法使用。

不過至少是一個開始,希望能早日開放。

P.S.: 那個146 ...

我想交通部公告就算正式公文了吧..
作者: BM4AIK    時間: 2014-4-5 02:48     標題: 《◎》

當然希望交通部的頻率修正公告就代表各級有使用的權限,這對大家都好;
不過業餘各級台領的是NCC的證,不是交通部的,權責不同。
交通部只是把路開寬了,但施工的三角錐什麼時候拿掉開放行駛,還是得NCC點頭。

希望有法規委員電台OM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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